简 报
第5期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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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4月20日
编者按:"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启动半年来,黑龙江、北京及四川等省、直辖市相继启动了本地的"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并将实施方案上报至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工作办公室。其中,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公益事业促进会联合下发"《"首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作为首都在解决本地的贫困残疾儿童入学的基础上,还帮助中央确定的北京市对口支援的江西省会昌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残联系统资助当地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现全文转载《"首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实施方案》。
"首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实施方案
一、 活动宗旨
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用于资助北京市相对贫困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根据中央有关单位发布的《"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在搞好本地区'春雨行动'的同时,要积极支持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春雨行动',引导本地的企业和个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精神,以及根据国家确定的北京市对口支援江西革命老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对口支援江西省会昌县(国家级贫困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省级贫困县)残联系统资助贫困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 方法步骤
(一) 资金来源:
国内外募捐。
(二) 实施范围:
1、 资助北京市相对贫困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 对口支援江西省会昌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残联系统资助贫困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 实施时间:
第一期行动实施五年(2002年至2006年)。
(四) 资助对象:
农村贫困线以下、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义务教育年龄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儿童少年。
(五) 资助标准:
本地资助对象每人每年500元,对口支援江西省会昌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的资助对象每人每年1500元。
(六) 资助项目:
购买教材及学习用品,缴纳住宿费、伙食费、杂费等。
(七) 资助方式:
按照募捐者的意愿,直接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八) 募捐方式:
1、 聘请青年志愿者开展劝募活动。
2、 通过发函、传真、电话及上门联系等方式,开展募捐活动。对重点企业、单位、机构专人联络,开展定向、长期捐助或一次性捐助。
3、 设立募捐热线,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
4、 结合残疾人特殊节日,通过义演、义赛、义卖等形式,开展募捐活动。
(九) 对捐助单位及个人的回报:
1、 对捐助者或单位开具收据,发给接收捐赠证明文件。
2、 依据捐款数额,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纪念牌、举行捐赠仪式及在媒体上鸣谢等。
(十) 操作程序:
1、 本地乡(镇、街道)残联负责对贫困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区、县残联设立档案,并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及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以建立待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受助残疾学生数据库。
2、 对口支援开展"春雨行动"的贫困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分别由江西省会昌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残联系统直接报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并签订对口支援开展"春雨行动"合作意向书。
3、 捐款统一汇至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设立的专门帐号。依据捐赠者的意愿,按"一助一"、"多助一"、"一助多"的方式实施,在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建立联系。
4、 北京市的受助对象,由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将捐助款直接划到受助学生名下,并由受助学生所在学校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专款专用,保证学生完成学业。
5、 对口支援的资助对象,由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将款项定期划转到对口支援所在地设立的专门帐户,并由受益学生所在学校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专款专用,保证学生完成学业。
6、 每笔资助款落实到每个人头后,由受助学生所在区、县(旗)残联将款项使用情况及受助学生名单、受助金额、受助方式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寄送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备案,以便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 宣传形式
由北京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牵头做好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主要宣传方式如下:
(一) 印制宣传册、宣传页(中英文)和宣传画、海报等。
(二) 与电台、电视台、有关报刊合作,对本次活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及专题报道。
(三) 通过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网站宣传、发布相关信息及张贴宣传图片等。
(四) 在《挚友》杂志开辟专栏,对本次活动时行宣传报道。
(五) 配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搞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工作通讯》,及时报道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反馈信息。
(六) 召开新闻发布会及表彰会,向社会宣传"春雨行动",鸣谢爱心企业及个人。
四、 基金管理
(一) 由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宣传、协调和管理的经费不超过基金的10%。
(二)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年审计制度和监察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三) 捐赠者或其代表,可随时抽查捐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组织机构
由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共同组成"首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北京市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负责此项目的日常工作。
协调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文义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副 主 任:滕 毅 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李观政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秘 书 长:娄际川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秘书长
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赵疏春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顾问
副 主 任:李雪梅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
1、内联部:
窦 伟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工作人员
2、外联部:
王长虹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外事办公室工作人员
倪国方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工作人员
3、宣传部:
董维军 北京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副秘书长
程耀武 北京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工作人员
4、财务部:
曹利真 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财务人员
田力宏 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财务人员
5、监察部:
万嘉鏐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监事会监事长
方玉柱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监事会副监事长
捐助热线:(010)63585163、63538885转3050
传 真:(010)63585161
捐款帐户: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帐 户:0117014210000794
[共享]
四川省将"扶残助学春雨行动"视为残疾儿童的"希望工程",受到了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四川省为了更好的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内容:
1、 作好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县级残联设立档案,省上建立待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受助残疾学生数据库。
2、 联合省教育厅,在全省学校中倡议广大师生捐出一天零花钱,以"残健同行,共享教育"为主题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
3、 倡议社会各界助残献爱心,以不同方式参与(与有关单位商定后制定具体方案)。
4、 联系新闻媒体投放关于春雨行动的公益广告。
5、 与公司联合举办"扶残助学"经贸交易会。
6、 举行"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义卖会。拟号召企业捐赠物品,进行促销义卖,销售收入全额或按一定比例捐赠。
7、 邀请商场义卖。拟联系商场组织义卖(1天、2天或半天),销售收入按一定比例捐赠。
8、 开展救助活动。将在媒体上公布部分残疾失学儿童的资料,由企业组织员工或公民个人直接资助具体的救助对象,进行"一助一"、"多助一"、"一助多"的救助活动。
9、 与有关企业协商,争取举办"为了四川的残疾孩子"演唱会等活动,动员川籍文艺界人士和热爱四川的文艺界人士以义演、义卖、义捐等方式参与春雨行动。
10、 召开总结表彰会,鸣谢各界,公布行动成果。
[简讯]
★一位新闻工作者的心愿 2003年3月19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工作办公室收到了中央电视台文艺部的胡淼捐赠的5,000元,这是她获得第三届奋发文明进步奖的奖金,她表示要将自己的这一点微薄之力化做一滴春雨,去滋润那些因贫困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心田。 |